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关于引导新型社区“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在全域城市化和市域一体化大背景下,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大量“村民”向社区集中居住,同步开始向“市民”转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相比硬件设施的配套完善,如何更好地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引导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突破。
建议从全市层面加强统筹谋划、做好政策引导、完善工作机制,使农村转移人口在户籍、就业、工资、社保、医疗、住房等各方面充分享受到市民待遇,切实把新型城镇化这一重大工程实施好,在全省打造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工作样板,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一是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切实保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是加强劳动就业保障。市级层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或提供相应就业岗位。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特别是民办培训学校,实行校企联合,增强农转城人员参与技能培训的机会。将农转城人员的工作落实到地方就业机关统一管理。通过各种形式,适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去向,及时帮扶失业无业人员尽快就业。
三是增加社区文化设施,引导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根据居民生活特点和兴趣爱好,在服务内容、方式、手段上创新,举办多姿多彩的文化进社区活动,刺激居民参与热情,鼓励居民创作和表演,丰富精神生活。
四是保证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居民可以享受城市化同等的服务管理,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