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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五星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06 07:34:32
关于进一步推进“五星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本文共932字]

关于进一步推进“五星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

前期,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XX区“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下发后,区属各党(工)委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形成了基层党组织主动参与“五星支部”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按照区委主要领导在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的“4月底完成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先行打造一批‘五星支部’作示范,5月初开始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五星支部”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底排查(4月25日前完成)

各党(工)委牵头,对照本行业、本系统党支部的规范化和示范化建设标准,对辖区内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分析各党支部目前现状,分类摸底排查出各类党组织情况,拿出拟创建星级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

二、分析研判(4月29日前完成)

各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逐个党组织进行研究,确定本行业、本系统内党组织创建星级支部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等内容,细化责任到人。

三、建立创建台账(4月30日前完成)

各党(工)委在摸底排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建立“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台账(可参考附件),台账内容应包含类别、基本情况、拟创建X星支部和存在差距、工作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其中类别分为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中小学;基本情况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班子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党员教育管理情况、阵地建设情况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拟创建X星支部和存在差距中,要逐一对照规范化和示范化建设标准(3星级及以下支部对照规范化标准,4星级、5星级支部对照示范化标准),明确列出存在的差距;工作措施要对照存在的差距逐一制定创建措施;责任人一般为党组织书记;完成时限方面,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尽可能分批次打造,不建议全部都列成12月底。各党(工)委创建台账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建议以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建议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例如,建议XXX社区以XXX社区党委为单位申报“五星支部”创建活动,不再细化到XXX社区党委第X支部申请创建X星支部。

(二)各党(工)委在摸底排查时要将辖区内全部党组织纳入摸底排查范围,各镇(街道)党(工)委在统计时注意不要漏掉机关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

(三)中小学党组织由教育局机关党委单独建立创建台账,其他党(工)委不再进行统计;卫生系统党组织由区卫健委党组单独建立创建台账。区直工委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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