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县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重点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两会”、春节期间违反“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大操大办不良社会风气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包括局机关、乡镇站所和公司所有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督查
1、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紧抓住春节和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吃喝、违规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3、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收送和发放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扎实开展问题自查与督查,重点对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代金券、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和使用工会经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是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作风整治主要责任人,按照职能分工,对分管部门要亲自帮助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把关。局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整顿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顿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责。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股室站所公司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发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