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节约用电,遵守用电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二)上班或加班期间,视自然光照情况开灯;下班或人员外出期间,必须随手关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下班后必须及时关闭。
(三)取暖、降温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关规定时段使用。夏秋季降温,要将空调气温设置在26℃以上。
(四)办公场所及值班室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私自存放、使用冷暖机、电炉、烧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五)严格控制办公楼内电茶炉运行时间。下午下班后,由值班人员及时关闭电源,并于第二天上午上班前半个小时开启。
二、用水管理
(一)坚持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
(二)饮用水实行集中统一供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饮水设备。
(三)工作人员对本楼层洗手间、卫生间发生的漏水现象,必须及时报修。
三、办公物品管理
(一)各类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的购置,由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方可进行采购。
(二)对新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要严格验收,保证质量。有关部门在领用时,要再次验收。
(三)各部门领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台账,实行双重监管、分户登记,并定期核查。
(四)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公物,故意损坏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公物遗失,须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