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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办重点工作半年度总结及后期安排

时间:2024-03-21 03:17:00
河长办重点工作半年度总结及后期安排[本文共1117字]

 河长办重点工作半年度总结及后期安排

一、省级考核重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出台市、县、乡级按要求出台湖长制实施意见

1、市、县两级按照省考核时间节点均已两办的名义出台,并报省河长办备案。

2、乡级湖长制实施意见要求有湖泊的镇在9月底前全部出台。

(二)按要求实现湖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并分级设立湖长

目前湖长组织体系覆盖到县级和部分镇村

(三)按要求出台市、县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

全市应出台28策,已出台21策,待出台7策

1、市级“一河(湖)一策”应出台8策,已出台6策

已出台:龙岱河、老濉河、萧濉新河、沱河、浍河和南湖

待出台:东湖、绿金湖

2、县级“一河(湖)一策” 应出台20策,已出台15策

濉溪县:应出台9策,已出台5策

已出台:巴河、北淝河、澥河、包河、王引河

待出台:凤栖湖、乾隆湖、任楼湖、临涣湖

相山区:应出台3策,已出台3策

已出台:王引河、湘西河、洪碱河

杜集区:应出台3策,已出台3策

已出台:东湖、塑西湖、闸河

烈山区:应出台5策、已出台4策

已出台:化家湖、王引河、闸河、新北沱河

待出台:洪庄湖

(四)各级河湖长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公示牌及时更换与维护

已完成

(五)落实市、县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并到岗到位

机构编制批复三区一县未落实。

全省:市级,滁州、安庆未落实。县级,仅少数落实。

(六)全面落实市、县两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

均已落实

(七)建立市、县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

已建立QQ、微信等工作信息联系平台。监控监督、巡河湖、问题交办系统等高级信息平台待建立。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成年度“样板河(湖)”的建设实施

(二)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宣传渠道

(三)督促县区在9月底前出台镇级湖泊实施意见

(四)9月底前实现湖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并分级设立湖长

(五)11月底前完成全部市、县级“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

(六)及时调整、更换与维护公示牌

(七)督促落实县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到岗到位

(八)全面建立市、县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

(九)对接相关职能局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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