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相继推出了“敢担当、树标杆”、“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以及“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报送“三张清单”等活动,有效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立足工作实际,总结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近几年助推驻在单位提升企业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督促解决企业困难
2011年民间借贷**后,**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突出,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驻在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就是想方设法缓解这个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除了加强对驻在单位的日常办公监督,更加注重加大下乡调研、实地走访力度,真真切切去倾听驻在服务对象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心声和困难,督促驻在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相继走访了**等县市区多家企业。一方面了解驻在单位及系统以往的服务态度和效能,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另一方面,督促驻在单位和系统千方百计尽快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有*家企业的问题切实得到了解决。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继续走访一些企业,更好地帮扶企业,发挥纪检监察组的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二)牵头“万人双评议”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牵头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召开“万人双评议”动员部署大会和工作推进会,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万人双评议”中层处室外部评议活动和内部评议。通过“万人双评议”活动,使驻在单位干部提高服务水平、端正服务态度和优化服务质量,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干部服务效能
2017年以来全程参与驻在单位29项“最多跑一次”审批和备案事项监督。一是督促方案落实。督促牵头处室按照措施、进度、时间节点要求落实“最多跑一次”项目整改方案。二是加强“嵌入式”过程监督。把纪检监察组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发文流程,对“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 重点察访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说情、区别对待等问题。三是开展项目成效评估。定期听取“最多跑一次”事项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通过监督,有效堵塞了漏洞,防止权力滥用,杜绝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另外,提升了服务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干部队伍力量薄弱, 顾此失彼
派驻机构工作任务重、头绪多,但总人数少,其中大多数还是领导干部,办事员少。这也是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专业知识能力不足,力所不及
市纪委市监委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十分重视,业务培训和岗位交流力度不断加大,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也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差距。一是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还需更新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虽一直重视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但纪检监察知识更新发展快,《监察法》的出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对驻在单位专业知识了解不够。
(三)监督手段方式有限,浅尝辄止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面临着“四个新变化”新要求,纪检组的监督方式方法显得不够丰富。一是履职制度规定不足。目前的制度和规定更多的是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管理和业务指导,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缺乏方式和程序方面的具体规定,如监督权力、监督的方式方法、程序等没有操作层面上的刚性规定。二是监督的深度和力度不够。如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监督,主要是监督牵头处室的工作,对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监督还不足。事后监督开展的较多,事前监督和事中开展的较少;教育为主的多,责任追究的较少。
三、对策与建议
(一)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充分利用派驻机构片区监督模式,发挥团队效应,使“1+1>2”。此次派驻机构改革,形成片区监督,每组6至8人。一方面人员数量增加,可以分工开展工作,有专门的力量持续去督促驻在单位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另一方面,片区纪检干部原先都来自不同的工作部门,在业务知识上能够形成互补,且与原单位的沟通更加顺畅,这就有利于解决企业跨部门的问题。二是利用驻在单位资源和县市区纪检部门力量。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时,如去企业调研,可以利用驻在单位或县市区纪检部门力量完成一些前期的沟通协调和对接的工作,纪检监察组则直奔主题,开展监督,达到事半功倍。
(二)加强学习,提升干部素质
一是积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坚持“严于律己、谦虚文明、忠诚务实”的标准,多参加政治思想品德、纪检监察业务、信息技术、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学习纪检监察新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二是积极学习驻在部单位的业务知识, 主动融入驻在单位中心工作,特别是学习和了解驻在单位针对企业的优惠政策等,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三是学习一些企业运行基本知识。如产业周期、财务报表、运营架构等,“知其所以然”,才能在监督中看到实质,抓住中心,更有力督促驻在单位服务企业,否则很容易在外围打转,找不到真正问题所在,无法实现有效监督。
(三)有的放矢,创新监督方式
一是抓住重点,而非面面俱到。以往的纪检监察工作,往往面面俱到。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及时调整,确定监督的重点,把力用在刀刃上。二是深入监督,而非走马观花。如对“最多跑一次”改革项目的监督,要进一步深化,从牵头处室深化到审批处室,使监督更加精准。三是把纪检监督工作与驻在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时,可以与驻在单位工作人员共同下乡调研,或者参与驻在单位为企业召开的问题协调会,真正参与其中,了解驻在单位和企业、以及第三方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这样才能有效监督。
(四)廉洁自律,当好廉政表率
一是以身作则。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于律己,艰苦奋斗,汲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沉痛教训,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好廉政表率。二是监督驻在单位干部廉洁履职、严守纪律底线。重点关注驻在单位干部是否利用职权或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优亲厚友、弄权渎职;是否办事找熟人“挈篮子”; 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小鬼难缠”等各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 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