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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24-06-21 22:37:32
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本文共3295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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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的通知》以及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单位自查、行业检查、部门督导,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健全领导机构。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印发《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交安〔2021〕13号),成立了以蔡文局长为组长,局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局处室负责人以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落实,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加强动员部署。印发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交安〔2021〕3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的通知》(榕交安〔2021〕9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1〕85号)等文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局安委会全体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单位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三)完善责任体系。及时下发《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制度>的通知》(榕交安〔2021〕21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落实情况通报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1〕68号)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分解消防工作主要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印发了《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督导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单位结合安全生产督导开展日常性、非专业性消防督查,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2021年以来,共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653家,发现一般隐患105项,已整改105项,整改率达100%。

(一)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对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排查,督促本系统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2、是否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投用;3、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4、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5、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6、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7、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单位职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年”行动,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组织、督促辖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排查。强化对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严格依法查处,坚决督促违规居住人员立即搬离;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

(三)深化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出租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出租场所的排查摸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堵塞或被占用,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改造后,楼梯错位现象;2、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3、是否在卧室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分隔;4、是否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建造或分间隔离;5、超过3层的自建房作为群租房使用时,是否设有2部疏散楼梯或逃生软梯。要求系统各单位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拓宽消防车通道,加强接入市政消防水源建设,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并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等技防物防措施,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督导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辖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一线消防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加强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把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

(二)加强火灾排查制度落实。按照“多层次、全覆盖、动态化”要求,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群防群治,因势利导深入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摸清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不放心”隐患部位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等事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通过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立整立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执法单位根据辖管行业领域特点,结合安全生产督查开展治理,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及时督促整改消除。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我局制定印发了《2021年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部署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车站、码头、公路服务区、建设工地等重要场所,公交车、出租车、船舶所配备LED显示屏、宣传栏、张贴画等信息传播媒介,开展社会化消防公益宣传,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客运(公交)场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企业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客运(公交)场站员工培训的内容还应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等知识和技能,通过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6月18日,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我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消防工作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负责消防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一期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培训,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防范火灾能力。

(五)加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健全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车辆、队伍、装备。客运(公交)场站等消防安全重点企业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6月15日下午,交通执法单位联合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现场进行了突发火灾情况下人员自我保护与应急疏散、利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等演练活动,还邀请专业消防人员现场开展消防技能培训,详细讲解火灾突发情况下逃生、处置注意事项及灭火器的应用范围等消防知识;6月17日,地方海事机构指导福建八方海上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21年水上消防联合应急演练,模拟了对客船失火实施救援,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内河客运企业应急处突能力,以演促练、以练促培,既增强了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又提升了单位协作配合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抓不懈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深挖根治一批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决扼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系统长治久安。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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