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半年工作总结<?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林业局的领导及指导下,全面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我县未发生森林火灾。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今年,我县森林防火机构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力争,县政府与各林权乡镇和有关部门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真正把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到了实处。县防火办切实履行了职责,做好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森林火警12119报警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接警立即报告,及时组织扑救,确保万无一失,尽最大可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建立适应林区新的经营机制下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机制
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区出现的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要如何建立适应新的经营机制下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防火机制,我县作了以下几点尝试,一是森林火灾扑救以村社义务扑火队伍和承包经营业主为主要扑救力量,县乡两级防火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指挥。二是实行业主防火责任制和抵押金制度。我县林区乡镇与辖区内的经营业主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并且每年收取一定数额(500—2000元不等)的防火责任抵押金。若当年发生了森林火灾,就在押金中扣除劳务等扑救费用,并在当年底补足押金。三是督促乡镇和业主搞好防火重点时段和区域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四是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防火专项经费。
三、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环节。在火源管理上必须“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一是在2至5月森林防火警戒期和戒严期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制度,严禁烧荒烧垦,严禁烧田边地角杂草,严格控制和监管农事用火、痴呆人员玩火,严格管理游客和学生春游野外用火。二是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险段的林下堆积物进行清理,采取严密监控措施集中焚烧。特别是为确保“清明、五一”节和双抢季节的防火安全,制定了防火预案,对彭祖山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三是以村社为单位,组织巡山队伍。四是强化森林防火执法职能,加大对违章用火和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从重、从严打击。
四、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上半年我县在宣传上下功夫,对林区农户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2万份,在3月的法制宣传月和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利用科技赶场的机会向广大林农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火灾扑救基本知识;在县政府组织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中,我们向广大群众展示了灭火器具及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知识;各乡镇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在林区主要道口书写森林防火警示标语130幅、设立警示标牌245个;农忙季节在电视台滚动播放严禁燃烧秸杆,农忙期间注意森林防火的公益广告;通过中国移动等在森林防火期内向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手机短信20次共发送了40000条,极大地扩大了宣传收益面,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郁的防火氛围,持续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紧张态势。
五、加强督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为逐步配套完善扑救森林火灾基础设施,增强我县基层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我县防火办与县应急办、县安办一起对林区乡镇开展联合督查,凡没有购置防火机具的,一律限期整改。目前,我县11个林区乡镇都购置配备了基本的森林火灾扑救机具。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