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区纪委监察委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第二审查调查室充分发挥科室工作职能,聚焦工作任务,紧盯工作目标,内补于功,外树于形,在努力完成开封市纪委抽调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展开本科室业务,较好的完成了区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可科室人员一直配合是纪委监察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工作,先后参与杞县副县级干部张某业案件调查工作,“6.07”专案的市县两级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对是纪委监察委指定管辖的王某昌、王某强涉嫌行贿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二人采取留置措施,直至现在仍在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市交通局系统案件。
在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工作的同时,我室克服人员不足的条件,全体科室人员不忘本职工作统筹安排时间努力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18年12月份,我室共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5件。其中:配合省纪委监察委案件1件,配合市纪委监察委案件4件,自办区纪委监察委批转案件10件。办结12件,正在办理3件。谈话了结1件,初核了结3件,立案6件,处分6人,其中重处分3人,留置2人,收缴违纪资金2.279万元。
目前,刘家豪、吴鹏帅俩位同志仍在市纪委监察委配合参与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张颖石同志在省纪委监察委配合参与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方法
我室在执纪审查(调查)过程做到: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纪审查(调查)人员的整体办案水平。
一方面,内补于功。我室结合区纪委开展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宪法、监察法专题教育”活动,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同时,认真开展《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规则》和相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另一方面,外树于形。在区纪委领导的重视下,我室积极参与到市纪委案件办理中,做到在实战中练兵。我室主任刘家豪和张颖石两位同志一直被抽调至市纪委审查调查一室参与案件办理,参与杞县副县级干部张某业案件调查工作,“6.07”专案的市县两级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对是纪委监察委指定管辖的王某昌、王某强涉嫌行贿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二人采取留置措施,直至现在仍在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市交通局系统案件。在圆满完成市纪委案件工作的同时,创造性的完成区纪委领导转批和交办的工作任务,即提升了我室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展现了我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形象,受到市纪委相关科室和领导的好评。
2、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使纪律审查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3、明确工作重点,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办案前根据案件线索性质认真分析研判,找准确立关键点、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增强查案工作的计划性,便于开展工作。
成绩的取得与领导的重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密不可分。区纪委领导非常重视纪律审查工作,尤其是今年是监察委成立第一年,区检察院的部分同志充实到纪委监察委的队伍之中,11月份,五十多名派驻纪检组的同志的加入使区纪委的办案力量得到了显著的加强和提高。区纪委领导高度重视我室人员配置,室主任刘家豪同志由区检察院转隶而来,区纪委及时调配了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张颖石同志参与到我室的工作之中,同时抽调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纪检组长李祥朋和另外四名同志来我室锻炼,使我室的查案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做到团结、协作、互溶。在深入学习纪委监察委业务理论知识的同时,根据《监督监察工作流程》《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具体措施要求,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内部监督管理等流程进行深入学习,悟透调查措施的内涵和程序,规范各类文书制作。
2、进一步发挥职责作用,围绕纪委监察委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努力把本委交办和转批的各类案件办成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回顾我科室的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其他科室相比在案件的数量和总体分值上还存在差距,在工作标准和创新意识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增强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力争把我室锻造成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支铁军,向区纪委监察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