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检查中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如经商场管理人员3次以上劝说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单方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经营场地。
十六、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以及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定西飞佳公司所有。
第二篇: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机修车间防火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人员和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配备的灭火工具、器材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拿取方便的位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任何单位、个人严禁随意动用专用消防器材,不准以任何借口将灭火器材、工具等挪作它用,对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根据消防条例严肃处理。
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火险时使用。
四、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压力、容量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更换。
五、因灭火而使用掉或损坏的灭火工具、器材、设施必须及时申报有关部门进行充装、更新,确保数量充足、完好。
六、车间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七、车间内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车间内使用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停送电制度》。
九、电工在车间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按照《变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十、机修车间必须设立防火负责人,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及监督防火制度的执行实施。
第三篇:油库消防管理制度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第四篇: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来人员集居地的治安稳定和居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集居地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入住人员必须服从集居地管理人员的管理。
2、严禁居住人员携带、储存有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严禁在集居地进行聚众斗殴、赌博、卖淫、嫖娼、销赃、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入住人员均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4、严禁在集居地组织、散布、宣传有关邪教的活动和内容。
5、入住人员外出时应锁好自己的门窗,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宗现金不得放在房间内。
6、入住人员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报告集居地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
7、禁(来自好范 文网www.)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和停放自行车,保证楼道、门厅畅通。入住人员发现居住地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管理部门,立即予以消除。
8、入住人员禁止私自改变室内外电线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9、入住人员严禁破坏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消防设施,严禁在居住区内燃放烟火炮竹。
10、严禁入住人员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途。禁止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11、入住人员需留宿外来人员的,必须持外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批准手续后方可留宿。
12、来访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会客。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如有违反,管理部门将按规章处理;如有违法,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篇: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库房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收、发、领、借、退、核等手续。日清日结、定期检查。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库房安全防火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饭店有关防火的规定。
(3)库房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置明显的告示。
(4)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须有专人专库保管,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不能使用其它电器设备。所有照明开关都必须安装在库房外,并配有能加锁的保险盒。
(6)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照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发现电线老化等问题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7)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能将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8)库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要按防火的“五距”要求堆放。“五距”是指
a.顶距:即货物距离顶层50厘米。
b.灯距:即货物距离灯具50厘米。
c.墙距:即货物距离墙壁50~80厘米。
d.柱距:即货物距离柱子10~20厘米。
e.垛距:即货物垛与垛之间应为100厘米。
f.库房内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
(9)库房的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畅通无阻。
(10)保管员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证确无问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离开。
(11)仓库的保管员及其它值班人员,除懂得饭店一般防火灭火知识外,还需经过库房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训练,做到平时能防,有火能救,确保安全。
(12)库房内的水电设备及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库区内的主要通道畅通,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3)安全部要经常对各种仓库进行检查。
(1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