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瘴痼疾整治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采取措施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投诉。组织本大队全体民辅警,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违规插手干预经济自查登记表》,经大队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单位存档备查。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具体问题
通过大队内部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有相关违纪违法人员。
(三)亮点措施
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排查整理问题线索,开展多样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全体民警辅警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做精做细教育整顿监督工作,坚定不移通过监督工作刮骨疗毒、自我革命,深入推动全区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 工作措施
取得的成效:大队通过开展“晨学、晚练”、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提升公安交管系统民辅警专业化能力,彻底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全体民辅警的整体素质。
三、 建章立制
定期梳理“插手、干预经济纠纷”的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指派专人开展每月填报工作。
报告内容:2.“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治理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一) 采取措施
我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填写自查自纠报告、通过随机抽取案卷,并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案件回访。
(二) 具体问题
案件办理过程当中,民警存在法言法语不规范,与办案无关的交流过多。通过民警自查报告发现,民警存在态度不端正,思想意识不到位。
(三) 亮点措施
通过开展“五必谈”活动,进一步了解民警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查摆和纠正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民警的管控。
二、 工作措施
取得的成效:通过对案卷回访及审查,对不规范的案卷进行重新梳理,提高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办案意识。
三、 建章立制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一般案件制作标准,大队出台一般案件考核办法,确保案件规范性、合法性,有效遏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