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发〔2017〕18号)工作要求,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为重点,明确汇缴要求,优化汇缴服务,注重汇缴工作督导,确保汇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户籍管理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企业所得税登记户8537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7660户,核定征收企业877户;核定征收面10.27%,与2015年度相比下降3.12%;877户核定征收企业中,全部为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开业户8537户,同比增加2253户,增长35.84%;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汇算清缴面为100%,审核通过率100%,预缴率77.54%。其中:内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042户,同比增加878户;外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4户,同比减少4户。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汇缴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510604.4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194.04万元,增长12.42%;发生营业成本3937642.7万元,同比增加463907.93万元,增长13.35%;实现亏损额合计27212.35万元,同比增加27238.1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表
管理机关
汇缴情况
审核情况
应汇缴
户数
已汇缴
户数
申报率(%)
已审核户数
已审核通过户数
审核通过率(%)
贵池区国家税务局
2062
2062
100
2062
2062
100
东至县国家税务局
1304
1304
100
1304
1304
100
石台县国家税务局
354
354
100
354
354
100
青阳县国家税务局
1363
1363
100
1363
1363
100
九华山风景区国家税务局
60
60
100
60
60
100
池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973
1973
100
1973
1973
100
安徽省池州市国家税务局
7116
7116
100
7116
7116
100
(三)企业盈亏情况
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其中盈利企业户数2072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00户,同比增长5.07%;亏损企业户数227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580户,增长34.18%;零申报企业户数276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94户,增长7.54%;企业盈利面29.12%,与上年同比下降2.47%。
(四)纳税调整情况
全部汇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95393.2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30890.98万元,分别减少1747.19万元和3497.37万元,下降1.8%和10.17%;纳税调整后所得合计为2253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460.91万元,增加2005.28%;预缴所得税额合计28968.31万元,同比减少3915.17万元,下降11.91%,应补所得税额合计8390.79万元,同比增加280.01万元,增长3.45%。
(五)落实优惠情况
2016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81户,与上年同比增加3户。其中:30户纳税人享受了免税收入,同比增加3户,免税收入金额4875.14万元,同比增加1794.75万元;11户纳税人享受减计收入,同比增加1户,减计收入3057.38万元,同比增加2552.22万元;48户纳税人享受了加计扣除,其中:36户纳税人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7户,加计扣除金额6718.62万元,同比增加5437.65万元,12户纳税人享受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户,加计扣除金额107.59万元,同比增加26.45万元;1006户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同比减少539户,减免税2864.42万元,同比增加1007.25万元,其中:13户纳税人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同比增加6户,享受减免所得税2186.02万元,同比增加1168万元;1350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同比减少190户,享受减免所得税801.77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77户纳税人享受了减免所得额,同比减少19户,减免所得额3254.93万元,同比减少1260.46万元。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优惠项目
实际享受优惠户数
享受优惠金额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免税收入
30
26
4875.14
2896.08
减计收入
11
10
3057.38
1002.29
加计扣除
48
20
6826.21
3148.54
其中:研发费用
36
10
6718.62
3067.4
其中:残疾人支付工资
12
10
107.59
81.14
抵免所得税额
2
2
3.21
99.01
减免所得税
1005
1184
2862.24
……此处隐藏1421个字……化汇缴内外部培训。为了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熟悉、掌握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汇缴工作要求,市局对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对各县区局法规科长及各税源管理单位一线工作人员4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所得税汇缴重点工作进行讲解,就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培训和现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我们还以赛促学,组织了一次全市国税系统汇缴知识竞赛。同时对纳税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征询纳税人不同业务需求,梳理出相应培训内容,对纳税人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和辅导,先后与市地税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专题培训、联合市地税局开展了房地产企业政策专题培训、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专场、协助大国科对全市规模以上大企业进行了税收业务培训等多场次汇缴业务培训,促进纳税遵从度和征管质量的双提高。2.加强汇缴宣传,提升申报质量。优化服务,通过“三个借力”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宣传。一是借力互联网平台。通过内外网站、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发布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告知汇缴流程,通过在线咨询专栏,解决纳税人的涉税疑难;二是借力“互联网+”。积极推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通过一键扫描功能,发现申报中可能存在逻辑性、合理性等问题提示,并根据提示进行正确修改,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三是借力信息化手段。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汇算清缴政策、具体汇缴流程等涉税问题。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减轻纳税人汇缴申报压力。
(三)严格审核,及时纠正
加强汇算清缴的申报资料的审核,一是积极引导纳税人做好网上汇缴申报,有效降低基层工作压力,提升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安排专人跟踪申报情况,梳理申报数据,对申报有误企业进行现场辅导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及时补充申报;三是对企业报备的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进行表表、表单审核,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四是及时清分分析省局下发的申报异常信息,通知并督促企业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处理。通过多方位、多措施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切实提高汇缴申报数据质量。
通过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开展汇缴数据审核分析。对系统提示“未审核通过户”以及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内容描述,根据金三系统的申报明细数据认真开展审核,确认企业申报错误和涉税疑点问题,及时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和更正申报,确保了汇缴面、审核通过率达到双百。
(四)加强督导,全程跟踪
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汇缴工作,强化对汇缴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控,层层传导压力,汇缴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掌握汇缴情况,定期发布各地汇缴进度表信息,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汇缴申报。市局分管领导在汇缴期间深入各地进行汇缴工作动员和督导,重点督导汇缴进展、汇缴数据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并围绕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强调了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征管、纳服、法规、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增强工作计划性,统筹开展各阶段工作,全力推进汇缴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政策,兑现优惠
一是开展宣传。市局加强宣传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对政策落实的肯定和支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及时掌握优惠政策,我们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场,解读了各项优惠政策。我们始终坚持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作为促民生的第一政治任务来抓,市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确保政策的宣传及时、申报准确、落实到位。
二是及时整改。市局根据省局筛选下发的2016年度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申报数据和自行提取申报的数据相结合,逐户核实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逐户办理更正申报。
(六)加强分析,巩固成果
市局将根据汇算清缴相关数据,与上年数据认真对比研究,全面解剖我市所得税管理的现状和行业管理的重点,分析查找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针对性地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核查面、零负申报核查等工作,以巩固汇算清缴工作成果,提升所得税管理质效。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汇算清缴系统有待完善。一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汇缴数据与金三系统汇缴数据存在差异;二是数据汇算清缴汇总表存在表间逻辑关系问题,如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零申报企业与总户数不符;三是部分汇总表统计功能不能使用,如税收优惠统计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汇缴数据统计工作量加大,导致影响汇缴数据的准确性。
2.申报系统有待完善。网上申报平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由于四舍五入进位未及时进行技术处理,导致逻辑关系不准确;网上平台提示企业申报成功,金三系统却显示未申报等问题。
3.零负申报企业居多。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零负申报占比较大。导致零负申报原因诸多,既有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原因和目前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和等主客观影响,部分企业长期不经营或经营亏损;也有部分企业办税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不能准确进行纳税申报;也可能存在企业纳税遵从度不高的问题。
(二)意见及建议
1.完善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作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平台,日常工作中便于我们查询和使用相关统计数据,为所得税日常管理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提供有力保障。建议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2.完善所得税申报系统。建议完善网上申报平台相关功能。
3.加大宣传辅导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对纳税人政策辅导培训工作;同时对长亏不倒、连年亏损等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研核查工作,并筛选疑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评估稽查于一体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零负申报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度汇缴工作结束后,池州市国税局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汇算清缴工作成果。
(一)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
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2016年汇缴企业中按照跨年度事项、重点事项、高风险事项和若干重点行业,通过金税三期升级版系统筛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核查,实施动态监控,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核实更正处理。
(二)加强零负申报企业核查
结合2016年度汇缴数据,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亏损企业和零申报企业管理的意见》(皖国税发〔2017〕42号)要求,组织开展对零负申报企业开展核查工作,做好零负申报数据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