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项目部:
鉴于2018年X月X日,我XX司(下称我司)与项目部(下称贵方),签订的《 》合同(下称该合同),现我司向贵方承诺:
1. 对于该合同的存在(签订),以及该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及标的额等商业信息,我司履行该合同的行为,以及本次与贵方签订承诺书的行为及其内容等等予以严格保守秘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无论故意或过失,绝不将该等信息泄漏任何第三方,如违反了此承诺,造成双方的一切任何责任全由我司无条件承担,我司支付给贵方的所有保证金无须归还,并赔偿贵方遭受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
2. 我司土方工程的结算则按照与项目部所签合同执行
3. 该合同,与我司于2018年X月X日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相同的工程项目的合同,但合同金额(或标的额)存在差额(下称合同金额差额),(合同金额差额为湖南芙蓉建设集团付给我司的金额减去我司与项目部所签合同规定所计算的应付工程款的金额),我司承诺将其合同金额差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条件全额支付给贵方(贵方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其细则如下:
3.1 支付贵方的时限为:司每一次支付该工程项目款项给我司的第二天。
3.2 支付贵方的金额为合同金额差额,无论司支付该工程项目款项给我司的金额的多少,我司都一次性全额支付此合同金额差额。
3.3 我司严格按照上述的时间节点全额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计算滞纳金,并与应付款一并支付给贵方。滞纳金累计超过2万元时,该合同及我司与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我司支付给贵方的所有保证金无须归还,并赔偿贵方遭受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
3.我司在与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将全额支付给贵方本承诺函的保证金,金额不低于与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的10%,待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贵方全额无息退还我司。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