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目的:
本质量协议旨在进一步提高甲方产品质量,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促使双方以优质产品服务于社会。供需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二、质量要求:
1.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品和承认书为准。
2.有关订货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文件进行确认,质量要求、材料、工艺变更时,必须重新确认。
a.由甲方作成,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承认书、样品等;
b.由乙方作成,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承认书、样品等;
c.乙方向甲方交货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3.乙方应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等规定。乙方从甲方正式接收的采购合同,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安全规定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
1.乙方应建立、确定品质保证体系,乙方对于产品的外观、构造、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要符合甲方的要求,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品质保证的产品;
2.为了确保甲方和客户的要求,乙方应确定产品的开发、设计、材料的供应、制造、检查、保管、处理、运输等全过程的品质保证机制,加以维持并保存必要的质量记录资料(生产记录、采购文件、检验记录、加工参数等);
四、环境保证及镭射保证要求
1. 甲方接收sgs、tuv、its三家测试机构所提供的证书或报告,其它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的证书或报告,乙方在提供材料前应提前与甲方沟通;
2. 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最新的rohs、reach环保指令要求,产品中的危险物质许可标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按欧盟rohs、reach指令要求执行,对于豁免类所有涉及到豁免要求的物质全部遵循欧盟指令的最新法规要求;
3. 乙方从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并在供货的外箱包装及最小包装上均贴上甲方规定的环保标签,以便于识别;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证书或报告,有效期为一年。乙方应提前对其产品进行环保测试和认证,以保证其符合要求;如超过有效期且乙方仍未提供最新环保证书或报告,但仍给甲方提供产品时,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沟通协商甲方库存品、在制品、成品及终端客户的产品处理方案,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提供最新的环保证书或报告,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
5. 乙方所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证书或报告,必须是通过对物料拆分到无法再拆分的单一材质的证书或报告,甲方不接收混合测试报告;
6. 乙方给甲方提供的证书或报告,所有内容与文字必须清晰、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或涂改行为。如发现有虚假、涂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与费用、客户损失费用等),并对每份虚假或涂改报告处以50000元人民币罚款;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改甲方已承认的产品所使用的物料。因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材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重新送样到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在通过测试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供货;
8.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若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特指rohs、reach两项)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20140元罚款;
9. 在乙方提供的产品中,若甲方未在抽样中发现环保物质超标,但在甲方的客户端测试时发现不符环保标准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0. 镭射测试(en62471)在甲方要求下进行,甲方如无此要求,则可不必进行测试;
五、变更控制
1.乙方在变更生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生产设备等或进行有可能影响交货品质变更时,乙方需要提前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六、工厂审查
1.根据甲方与甲方客户之间的协议或甲方的需要,可以随时由甲方及甲方客户或甲方委托代理人对乙方的工厂进行审核,以及对产品进行验证;
2.乙方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处进行审查或驻厂作业;
3.乙方产品出现严重品质问题,连续三个月被评为c级或c级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资格;
七、产品标识及追溯
1.乙方产品的最小包装件以及外箱上,应明确标识产品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品质状态及rohs状态标识;
2.乙方应确定包装方式以及运输方式、放置方法、确保所有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状态下方可交货;
八、来料检验
1.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依照甲方《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以及《来料检验标准》实施来料检验。甲方依照gb/t2828-2014 ii级一般水准抽样并进行判定,质量允收限 cri:0,maj:0.25,min:0.65;
2.乙方的产品在甲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原则上甲方将所有不合格批次产品退回给乙方。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应进行全检,确认品质状态并进行标识区分后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再次出货;
九、不合格品处理
1.在甲方的整个生产过程、客户或市场中,因乙方产品的原因导致品质不合格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来料品质异常处理单》,乙方方应根据甲方方的要求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之日起3天内报书面回复报告;
2.甲方在来料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属于乙方产品质量不良的产品,乙方有义务对不合格品一对一进行调换合格的产品,并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乙方产品在甲方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由于甲方急用,乙方应立即换货或安排人员到甲方进行挑选、返工。如乙方无法安排人员到甲方进行处理,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挑选人数×时间,甲方实施挑选前将发送《来料品质异常处理单》给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处理,甲方将执行挑选、返工,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因乙方的品质或交期,造成甲方停产或影响甲方交货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停工待料费用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停线人数×时间,其它费用按实际损失计算。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5.因乙方的品质问题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或返工,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相关费用明 ……此处隐藏2741个字……損失。
9.3 如果供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供貨或供方發現準備交付或已交付的產品存在缺陷,則
應立即詳細通知需方,供方應當立即執行雙方共同確定的特殊措施。供方應當利用一切手段立即供應無缺陷的產品,以使需方避免中斷生產。由此造成需方生產延誤、停產而無法完成計畫交期等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10.退回材料確認和處理需方交供方的退貨,正常情況下,供方應在收到要求72 小時內完成分析
確認及補貨,緊急情況下24內小時確認及補貨。
11.體系審核
11.1 採購前或使用供方產品過程中出現品質問題時,需方可隨時到供方的辦公地點或生產場
地,對供方的管理體系進行考察、審核,對其提出不能滿足需方所需材料的技術標準的
問題所在,並要求其改善,直至需方書面認可為止。
11.2 需方審核結果將作為向供方採購量的重要依據之一。
11.3 需方審核完畢必須在3 個工作日內將審核不合格報告交給供方,供方必須在7 個工作日
內提交糾正實施計畫。
11.4 需方根據供方提交的糾正實施計畫進行跟蹤評價,供方必須協助需方提供相關證據,必
要時需方到供方現場驗證。
11.5 經需方審核不合格的,將取消供方供應商資格。
二、有關“品質異常單回復”及"出貨要求"之保証
有關“品質異常單回復”事宜
1.在規定時間內3 天以上(含3 天)沒有回復,每份對策書從貨款中扣除50rmb
2.對策書不可為應付態度,如連續三次對策一樣,對策都失效,,則每份從貨款中扣除100rmb,否則結案處理追蹤。
3. 以上 2 種狀況其一如在一個月內出現5 次以上(含5 次)則貨款推遲一個月結算,10 次以上則推遲兩個月結算。
4. 如在一個月內出現12 次以上,我司則考慮更換供應商處理有關“出貨要求“事宜
1.必須於最小包裝上張貼我司的物料標籤(標籤內容必須填寫完整,特別是lot no 和品名規
格的填寫)
2.出貨檢驗報告(所有物料每批提供)、材質成份表(膠料及銅材及包裝類提供)
3.有害物質測試報告(所有用於生產線的材料(含包材)首次提供有效期為1 年
4.所有來料之廠商必須與我司簽定相關協議書,并是我司承認的合格供應商
5. 供應商4m1e 的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我司相關部門以上如來料不符合者,來料一律退貨處理,如影響我司生產及我司客戶的交期,一切損失由供應商負責
三、環境及環保要求協議
有害物質測試報告要求事宜:
1.認可檢測機構:sgs、cti、its
2.所有材料rohs 六項的測試,方法必須為iec62321:2014
3.非金屬類物料須增加rohs 2.0 新增管制物質的測試, 鄰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及鄰苯二甲酸酯二丁酯(dbp)測試方法:chromatographia vol.47, no.784,1998 &bs en14372 ;六溴環十二烷(hbcdd)測試方法:usepa 3540;允收濃度限值:<1000ppm
4.測試報告必須包括測試流程圖,測試樣品之圖片,測試報告須為原始檔或掃描的電子檔
5.測試報告須為英文或中英文,且完整清晰(不接受中文版,樣品名稱可為中文)
6.測試項目:金屬材料至少檢測pb、cd、hg、六價鉻,塑膠及包材類必須包括pb、cd、hg、六價鉻、pbbs、pbdes(pbbs 及pbdes 必須測試一至十溴),無鹵材料必須測試br、cl,,非金屬類物料須增加rohs 2.0 新增管制物質的測試六溴環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 、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及鄰苯二甲酸酯二丁酯(dbp) 四項有害物質管控,所有材料必須測試pfos 及配合我司或我司客戶要求測試其它有害物質的項目
7.測試結果:測試結果必須符合我司的<<環境物質管理規範>>
8.所用材料必須均質材質測試,不接受混合測試報告(例如:ul1007 線材須測試:表面油墨、表面
不同外被顔色pvc、裸銅、鍍錫等)
9.測試報告有效期為一年,如推遲一天扣款rmb300 元,以此類推直至新的測試報告提供為止,如 測試報告過期未提供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如停線/交期延誤等)由責任廠商承擔
10.測試報告的廠商名必須為我司的合格供應商,否則請加蓋廠商公章
11.我司不接受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告,不接受不清晰的報告,如廠商提供的第三方測試報告為虛假的,我司將實施扣款rmb5000 元/份,並將結果反饋給測試機構,並由我司將相對應之産品送第三方測試,相關費用由廠商負責.
12.供方保證所有提交及供給需方的樣品、批量產品,以及使用的材料(包含產品元件、零件、製造工序中的添加劑、輔助劑、包裝材料等)都必須符合需方的《環境物質管理規範》的規定,詳見附件
13.針對化學品供方必須提供出msds 物質成分表與相關資料給需方,如需方有特殊要求請供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
義務和賠償
1.作為需方,如果客戶包括國外用戶被其所在國稅務機關及相關環保機關進行課稅和罰款,供方將承擔此責任。
2.供方向所有使用需方產品的用戶作出保證,由於供方生產製造的產品所用原材料、配件不符合本協議規定,對由此所引起的損害,損失及訴訟等一系列法律後果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律師費)。
3.供方生產製造的供給需方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協定的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損失訴訟等一切後果由供方承擔。
四.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至變更前長期有效,執行日期:2014/1/1 開始執行
五.說明
1 對本協議書上未規定的事項及本協議書中各項條款發生疑問時,甲乙雙方須共同協商解決。 2 本協議書由东莞市沙田冠伦纸品加工店資材部和品保部共同解釋。
3 东莞市沙田冠伦纸品加工店保留遵循法律途徑解決爭端的權利。
4 不願意或不能執行此協議書的供應商,需方可不續簽合同。
5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存一份。從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更改其內容
供方:(印章)需 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 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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