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克服疫情灾情影响,毫不松懈地推进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一鼓作气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我县从9月初开始,组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收官阶段重点工作举措,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清零,聚焦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以脱贫防贫“6项重点任务清单”为抓手,对照国考指标体系,采取“乡镇全面排查、县直部门核查、县领导小组抽查”的形式,上下联动深入排查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大考继续保持“好”的成绩,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重点任务
按照“考什么查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化脱贫人口“回头看”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大排查成果,在上半年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各乡镇组织全面排查、县直相关行业部门牵头核查,重点对全县脱贫攻坚当前重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围绕以下7个方面进行。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重点排查扶贫对象识别退出是否精准、动态调整是否及时。
1.精准退出。已脱贫贫困人口是否做到退出标准准确、程序规范、结果真实,后续帮扶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组织部、“两不愁三保障”部门、各乡镇、各帮扶责任人管理单位)
2.动态调整。建档立卡信息是否与农户实际情况一致、与行业部门数据匹配,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调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
(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动态排查整改长效机制,贫困户收入是否达标并且稳定可持续。
1.贫困户收入情况。贫困户收入是否达标,是否有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就业薪酬、资产收益、政策补贴等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
2.义务教育有保障。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除身体原因外是否全部不失学辍学,“两免一补”、“三免一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帮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是否仍然有保障。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四种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是否达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是否全部排查且有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贫困户住房安全是否全部保障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5.饮水安全有保障。贫困户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4项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是否全部达标,贫困户饮水安全是否全部保障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产业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产业、就业、生态、金融扶贫和“千企帮千村”等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帮扶成效是否长期稳定可持续。
1.产业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享受过到户产业扶贫政策支持,参与资产收益分红的贫困户是否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如期获得收益。是否做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是否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问题,受疫情灾情影响的产业扶贫项目是否复产复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稳岗就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含弱劳力和半劳力)是否获得劳务输出服务、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等帮扶,是否享受过相应的就业帮扶政策,就业能力是否有所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是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就业岗位是否稳定,受疫情灾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是否返岗就业。本地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人数是否超过去年,本地区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人数是否不低于去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生态扶贫。贫困户享受的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以及生态护林员等生态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千企帮千村”。是否实现结对帮扶有贫困人口的村,是否建立结对帮扶工作动态台账,是否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帮扶机制。(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各乡镇)
5.金融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是否合规,是否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防贫监测对象发放小额信贷并予以贴息。(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联社、各乡镇)
(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是否安全、规范,是否强化监督管理,是否突出脱贫成效和巩固脱贫成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社保兜底、残疾人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是否全部享受兜底保障措施。
1.社会救助兜底。对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防贫监测对象,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残疾人帮扶。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是否享受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帮扶政策,相应扶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消费扶贫情况。围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重点行动,是否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制定配套政策。是否落实财税、金融、土地支持政策,是否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是否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是否存在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是否指导预算单位做好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上预留份额采购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宣传部、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县工商联和各乡镇)
(七)防贫监测和疫情灾情应对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采取农户申请、乡村排查、部门预警等途径开展防贫监测,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是否及时纳入监测范围予以帮扶。因疫因灾致贫返贫农户是否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因疫因灾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是否及时纳入防贫监测范围予以帮扶。(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和各乡镇)
三、工作安排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自9月7日开始,主要包括4个阶段,各阶段统筹部署、压茬推进。
(一)统筹安排部署(9月7日—9月8日)。各单位和乡镇要迅速行动,梳理重点任务,统一政策要求,制定本部门“回头看”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回头看”,充分宣传“回头看”政策要求,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各项工作。
(二)组织开展排查(9月9日—9月16日)。脱贫攻坚行业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前期“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上半年检查验收成果,结合“6项重点任务清单”,对贫困人口帮扶履职尽责和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
(三)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9月17日—9月18日)。通过“回头看”,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分析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帮扶举措,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四)开展工作总结(9月19日)。9月19日前,各部门梳理问题,汇总问题,各乡镇汇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填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县直部门核查问题清单,总结本单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形成报告反馈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各方责任。各部门要把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作为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确保如期全面实现脱贫攻坚收官的重大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县直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单位,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认真安排,迅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制定方案,按时组织核查,在8月份开展的再排查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好“回头看”。
(二)实行清单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对标对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要求,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充分利用“6项重点任务清单”信息系统,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项摸清情况底数,梳理问题任务,明确推进措施,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落实到位,摸排出的问题全面解决到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逐级签字背书。各乡镇汇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情况统计表(乡镇),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县直各单位填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县直部门核查问题清单,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各乡镇统计表、县直部门清单于9月19日前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统筹协调。要与国家、省、市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各级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上半年检查验收结果相结合,充分运用现有工作成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清仓见底。要充分发挥县乡干部、帮扶责任人作用,逐村逐户逐项排查核实,要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情况真实可信。
(五)强化督导问效。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大督查办公室、县纪委监委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对各部门“回头看”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倒逼工作落实落地。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脱贫效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