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区十万亩防护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09至2013年)
儋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
儋州市北部地区十万亩防护林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
(2009至2013年)
北岸地区是我市森林面积最少、自然环境最为恶劣的地区。由于立地条件差和气候干旱,众多土地难以耕作,当地农民生活水平较低。充分利用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和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的机遇,把我市北岸地区的低产耕地和荒山荒地种上林木,改善当地自然环境和农民生活水平,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为此,经调查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北岸地区是指位于儋州市北部、以土壤含石量高为立地特征的地区。范围包括三都、峨蔓、木棠等镇以及光村镇的大老、沙井、扁墩、巨雄、挺进、顿积村委会和中和镇的黄江、长村、关春、五里、七里等村委会,总面积50.1万亩(不含洋浦),占全市总面积的10.32%。
本区为滨海平原阶地,地势较平,土壤以铁质砖红壤为主,小部分沿海地段为沙土,土层薄,石砾极多,母岩为玄武岩,岩石裸露程度大,难以耕作。该地区是全市最干旱的地区,森林植被少,加上受干热风的影响,年降雨量仅为900毫米左右,且分布不均,雨量多集中在8-10月份。
本区林业用地面积为11.4万亩,其中有林地及灌木林地4.2万亩,森林覆盖率9.53%,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与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分类经营为依据,以增强抵御热带风暴和海啸等自然灾害能力为核心,以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紧密结合海南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北部地区防护林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坚持生态优先、效益兼顾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
5、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6、坚持质量第一、科技支撑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根据北部地区建设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划期的建设目标为:至2013年,用5年时间,在北部地区木棠、三都、峨蔓光村(部分)等四个完成10万亩的防护林建设,其中海防林1万亩。其中:荒山地造林5万亩,补植造林3万亩,残次林改造1.5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在建设中,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优先抓好海防林断带地块的造林,高质量完成残次林的改造和补植造林;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北部地区森林总量可达到
11万亩,形成结构较为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防护林体系。
三、工程建设方案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北部四个镇,包括木棠、三都、峨蔓、光村镇(部分)全境。其中从海岸高潮水线以上适宜植树的地点开始,向内陆延伸200米营造基干林带。
1、荒山地造林
荒山荒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岩岸地区。由于立地条件恶劣,造林难度极大,历次规划都将这些地块划入不宜林的未利用地。但是,新的历史条件要求我们提高海防林建设水平,因此本次规划将这些地块划为宜林荒山荒地。面积计5万亩。
2、补植造林
对岩岸地区造林难度大的岩石裸露地,难以实施全面造林的,进行补植造林。同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使林地向天然灌木林与人工阔叶树混交的森林类型演变。经统计,补植造林面积为3万亩。
3、残次林更新造林
对林龄老化、防护功能下降,或者经过多次采伐而沦为疏林地的有林地块,进行改造。面积计1.5万亩。
4、退耕还林
在北部镇范围内,存在着不少农作地。这些农地大多数是沿海农民出于生计,多年以前就开垦并耕作至今;也有少部分农地是在林木砍伐后没有及时更新而被占用进行耕作。在过去的规划中,由于考虑到农民的温饱和安居乐业,因此没有将这些农地规划为造林地。但是,这种情况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防护林建设的要求,必须采取妥当的措施退耕还林。经规划,退耕还林面积计0.5万亩。
(二)造林模式及树种的选择
高效防护林一般应选择具有生长快、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生长稳定的优良树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取不同的树种分别进行配置:
1、木麻黄:适宜沙岸地段的造林地。
2、木麻黄+相思类:适宜泥岸地段的造林地。
3、相思类:适宜泥岸或岩岸的造林地。
4、多树种包括乡土阔叶树种混交:适宜村庄等居民点附近的造林地块。
(三)营造林工程量
本规划期内营造林工程项目有:荒山地造林、残次林更新造林、补植造林、退耕还林共4个项目,造林面积达10万亩。
1、荒山地造林、残次林更新造林、退耕还林,一亩需苗220株(株行距1.5×2米),每株(穴)需肥1公斤(含基肥和抚育追肥),每亩为0.22吨,需投入工日8个(含机械折算)。
2、林分补植:每亩补植80株,每株需肥1公斤(含基肥和追肥),每亩为0.08吨,需投入工日8个(含机械折算)。
按各项营林措施概算工程量如下表:
工程量概算表
项目名称
面积(万亩)
需苗(万株)
肥料(吨)
工日(万个)
荒地造林
5
1100
1100
40
残次林更新
3
660
660
24
补植造林
1.5
120
120
12
退耕还林
0.5
110
110
0.4
合计
10
1990
1990
76.4
(四)建设进度
规划期内建设总面积为10万亩,分五个年度实施:2009年1万亩,2010年2亩,2011年2万亩,2012年2万亩,2013年3万亩。
四、投资概算
(一)概算有关指标
1、苗木:按均价0.3元/株;肥料:按1800元/吨;用工:按30元/工日。
2、造林:用苗220株/亩,用肥0.22吨/亩,用工8个,概算造林单价702元/亩。补植造林,用苗80株/亩,用肥0.08吨/亩,用工8个,概算造林单价408元/亩。
(二)资金概算
五年总投资7020万元。见附表:
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亩、万元
项目
合计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造林投资
7020
702
1404
1404
1404
2106
造林面积
10
1
2
2
2
3
(三)资金筹措
在五年总投资中, 争取中央投入3510万元,占50%;争取省财政投入3000万元,占42.7%;建议市县财政投入510万元(102万/年均),占7.3%。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市北部地区防林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市政府办、农委、财政局、发改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环资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二)明确目标,签订责任状
市政府与有关镇政府签订《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每年进行检查,对建设成绩显著的镇进行表彰,对完成任务较差的镇进行批评。五年进行总考核,由市政府办牵头,联合市农委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北部镇5年防护林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奖惩的依据,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三)大力宣传,形成氛围
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等各媒体采用专栏、专版、专题和连续报道等多种形式,对防护林建设的重要意义、任务和措施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防护林建设氛围。
(四)落实地段,明确任务
镇政府、国土部门和农委共同配合,负责用地落实工作,把防护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市农委组成工作组深入实地,开展防护林调查规划工作,按照防护林的目标和要求,把任务进一步具体落实到地段、地块,逐段逐块进行造林作业设计,编制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
(五)精心组织,多方面发动
广泛发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营造防护林。一是发动单位和个人捐款。通过发布倡议书、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各界自愿捐款营造海防林。二是开展义务植树。把防护林作为三至五年内的义务植树主阵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大力营造防护林
。
(六)加强指导,提高质量
1、建设示范林。每年建设2000亩以上的科技示范林,积极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营林技术模式,在种苗培育、树种配置、生态营林等方面都发挥科技示范作用。
2、加强培训。一是加强学习省林业局即将出台的《海南省人工造林、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防护林造林技术标准》、。二是广泛印发《沿海防护林建设技术手册》。三是每年都举办防护林造林技术培训班。四是开展防护林建设情况交流活动。
3、科学造林。一是以种子苗为主造林,提高林木的抗病和抗风等生态功能。二是推广大苗深栽,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推进混交林建设,营造健康森林。四是实行生态整地,注意保护原有植被和防止水土流失。五是加强抚育管理。造林后及时除草、松土、追肥,重视幼林抚育,及时补植补种,促进林木生长。
4、实行工程管理。加强工程监理,严格把好种苗、整地、挖穴、施肥、定植、补植、管护等造林环节质量关。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造林成效。
(七)依法治林,专项治理
进一步加大《森林法》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打击破坏防护林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管护力度,落实专职护林员,加强组织巡查,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