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度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省政府对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现将马鞍山市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我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马府法领〔〕1号),部署全市依法行政9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并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对各责任单位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的重点。至年底,全市32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
2、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12月15日,我市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张晓麟代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金庆丰、市政府秘书长魏正平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马府法领〔〕3 号)。,领导小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分工协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3、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度机构改革中,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机构,加挂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综合科(依法行政指导科)、法规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受理科、行政复议审理科等五个正科级科室,编制11人。市政府部门中,又有5个重要执法部门增设了法规科,并适当增加了法制工作人员编制。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为保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充足,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多年来,我市依法、科学、合理界定上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4月30日发布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马政秘〔〕17号)、7月31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9月7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马鞍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办法(试行)》,规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在实施前,应当对其合法性及对群众利益的影响程度性进行评估。
由于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我市未出现因违法决策而追究责任的情形。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大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经国务院批准,我市6月6日成为安徽省首个开展试点城市。,当涂县成为安徽省首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功效,我市将市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力量下放到三个区,分别成立了区行政执法局,并进一步充实了区行政执法局力量。、,以全省行政处罚权检查、全省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为契机,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行政执法局着力规范我市市、县、区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权,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为适应城管执法新情况,对城管行政执法程序做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全市城管执法水平有了整体性提升。
2、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我市公务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上岗执法。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资格证过期的,其执法证件一律不予年审。
,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县、区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并在省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3、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7月至12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完成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第十一次清理工作,清理结论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6件、自行失效48件、明令废止10件、需要修订31件。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本次清理结果,更新我市已公布的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明确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4、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
12月10日,市政府发布《马鞍山市规范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此项工作列入当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今年,我市又逐步对行政许可等行政裁量权进行了规范。
5、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方面,市政府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权力,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自以来,我市每年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除在全省行政处罚权检查、全省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时,组织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外,9月至12月,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2月下旬,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我办组织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抽查了36个部门的230余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之后,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对抽查情况进行复核,将评查意见反馈给参评单位,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评查的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进行考评。
7、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市自 1999年开始在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了市直35个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及法定职责梳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相关部门将经审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的科室、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并确定执法的具体程序、办理时限和执法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再次组织了市级机构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对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进行了梳理。在执法职责梳理时,同步进行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清理结束后将公布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全市审批项目进行目录管制,凡不在审批目录的项目,不得进行。本次清理(梳理),确定市直行政执法主体44个,行政执法职责3908项,涉及的“执法依据”共计1138 件。
在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梳理的基础上,8月5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动 ……此处隐藏11152个字……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用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队伍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1、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范化服务性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2、加大学习力度,建强干部队伍。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并利用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章;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种法律知识。
三、通过多种工作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发[]64号)文件精神和5月21日我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乡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四、强化便民服务机制,全面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开展了以乡机关为主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在全乡各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全乡各村、政府机关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尤其是政府机关、中小学、卫生院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在单位明显处设立首问责任岗,落实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办事员,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在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乡党委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村、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本部门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单位或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免或免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查处。
4、完善和落实社会评议制度。
开展政府公共服务评价调查和投资软环境测评,建立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为主体,以被服务单位评价服务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制,查找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在履行服务、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按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创新工作,将行政效能建设同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面向群众转变作风、面向基层转变作风落到了实处,不仅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听证。例如今年3月,经党委政府研究,拟对我乡后沟河荷花段进行综合治理,打造“冷水鱼养殖基地”。我乡邀请了此项目涉及村域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与听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进而促进了我乡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作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民事纠纷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村两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71件,调处71件,调处成功69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今年全年度共收到各级信访件8件,处理8件;本级上访5批次、16人次,处理5批次、16人次。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完善投诉制度。完善行政投诉中心和行政投诉工作制度,各办公场所必须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电话,使服务对象投诉有门。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送市委、政府备案。
5、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
五、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1、建立完善了“以党组织为导向,村级公共事务服务管理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两轮驱动’,村委会、议事会、监事会共同治理的‘一轮导向、两轮驱动、三会合治’ 村级治理机构”的自治机制。于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乡8个村的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商议决定基层事务,构建了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
2、深化“三务公开”。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好的建议、意见予以采纳,同时将信息反馈群众,做好沟通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总体来说,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力度,争取明年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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