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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4-04-15 05:25:33
局长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5篇[本文共13011字]

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2020年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安季带领调研组,深入市司法局,采取听取履职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市司法局局长罗旺京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认为,罗旺京同志的履职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符合常委会的要求,可以列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报告和评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罗旺京同志2019年5月任市司法局局长以来,认真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勤勉履职,全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2019年,延安市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市司法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后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法治乡村建设等会议上介绍经验。

(一)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水平。罗旺京同志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坚持以调查研究找准短板,形成了以司法行政为视角的《推进法治延安建设》的调研文章,确立了“一条主线、两个中心、四大任务”的工作总思路,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融合发展,以实际行动做实做细全面依法治市、平安延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优化职能职责,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后,现市司法局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原司法局、法制办的工作职责。根据改革要求,组织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协调小组,制定了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办公室工作细则。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46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65项工作任务正在稳步推进中。全市司法所改革有序推进。市级司法业务用房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3月投入使用。

(三)突出地方特色,推动行政立法提质增效。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延安引水供水工程保护办法》《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办法》项目调研,计划于年内制定出台《延安市引水供水工程保护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完善了《延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以来,制定审核市级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件,出台19件;备案审查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 纠错2件。 

(四)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机构改革后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类别进行清理、变更。组织市直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23个市直部门54项证明事项,做到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指导宝塔、黄陵等四县区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载体,促进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2019年以来,共受理并议决行政复议案件22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9件。推动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组织全市2000余名领导干部参与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法治专题报告会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186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 

(五)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延安建设上台阶。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全省率先建成黄龙和宝塔2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组织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了“七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制定了宣传民法典“十项举措”,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正在深入开展。推广了农村(社区)普法“两个三”工作法。加强矛盾纠纷化解,2019年以来,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共计调解各类纠纷4220件,成功4127件,成功率97.8%。加大特殊人员监管力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68人,再犯罪8人,再犯罪率为0.08%,低于全国的0.2%的平均水平。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法律服务优质高效。指导全市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2062个,建立“12348延安法网”,为广大群众找律师、办公证、寻援助、做鉴定提供便捷服务。2019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4134件,司法鉴定4069件,法律援助案件3493件,仲裁案件420件。组织编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常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事务操作指引八十八问》等资料,广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罗旺京同志能坚决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和决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能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罗旺京同志在党言党,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廉政勤政意识。 

调研组认为,罗旺京同志任职一年来较好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司法行政理论和业务学习还不深入、不透彻,在融会贯通的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尚有差距。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手段、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行政执法行为和文书不规范;对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够。四是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滞后,制约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履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始终把政治学习摆在头等位置,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司法行政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出更多、更灵活、更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多渠道解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短缺问题。依托“12348”法网、法律援助热线等平台,实现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无缝对接、资源共享,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习惯用,弥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缺陷。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畅通援助通道,做到应援尽援。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执法职责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基层矛盾预防和调处力度,创新调解方法,有效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按照省上对人民调解提出的“四抓四提升”要求,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延安模式,积极推广“九平调解”“张虎森 ……此处隐藏8740个字……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市、县、校三级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同步互动智慧课堂试点建设,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精神,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落实职称自然晋升政策,稳步提升校长、教师待遇,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努力保持教师队伍稳定。二是优化教师编制管理,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域内调剂机制,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重点解决好新建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三是完善校长、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百千万”人才培养和“名优教师”工程,不断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四是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局长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5

根据《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牛永红同志履职评议工作,增强评议的针对性,提高评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平同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社建工委委员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牛永红同志履职情况汇报,进行了民主测评,与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牛永红同志的履职报告全面、客观、准确,符合常委会的要求,可以列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报告和审议。

一、履职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负责社会治理工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就业安置、权益维护、服务保障、教育管理和双拥共建等工作,担负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牛永红同志任职以来,能够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

(一)全面落实政策法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为统领、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为主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素质,努力把政策法规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实践中。

(二)巩固完善基层基础。一是全力推动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工作要求,建成全市2056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将服务体系建设到各个层级,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实现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优待抚恤等各项工作稳中有升。三是聘请15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成立延安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不断增强服务保障。一是真抓实干,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让所有的工作都有章可循,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核拨各类优抚经费17145.18万元,为49名退役军人办理伤残评定手续,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56348条,为54665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二是把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举办17场就业专场招聘会和20次线上招聘会,在高新区成立首个延安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选拔培养了623名优秀退役军人为村“两委”后备力量。三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4934名退役士兵办理了社保补缴手续,办结率达到了100%,位居全省前列。排查解决30个安置遗留问题,带头落实领导下访接访制度,认真倾听退役军人信访诉求,切实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生1起群访、非访、越访事件。

(四)深入开展拥军优抚。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抓手,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一年多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扬老区双拥优良传统,积极进取作为。在国家级会议上两次进行经验交流,在省级会议上两次进行经验介绍;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两项、省级表彰奖励两项、市级表彰奖励两项。今年我市和子长市又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宝塔区、志丹县、黄陵县、黄龙县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 

(五)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将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调研等活动,悉心听取市人大代表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全面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把全局所有行政职能、办事程序通过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对外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慈善法》相关规定,通过政府注资、企业捐赠、社会众筹等渠道,募集资金600余万元,成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截止目前,为82名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发放关爱基金38.4万元,全程做到了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调研和谈话了解,我们认为,牛永红同志履职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掌握情况还不全面;三是做好服务退役军人工作的创新举措还不够多。四是对照严、细、实要求作风还不够到位。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的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研究党在退役军人工作上的各项政策,系统学习新形势下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体制建设、制度健全、任务分解上下功夫,将其建成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平台。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权益保障、拥军优属等工作。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在落实政策、监督检查、考核督促等方面下功夫,形成有效的工作体制机制。

(三)进一步建设好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一是持续用力抓好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制度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完善,使退役军人活动有场所、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二是要把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让退役军人展示才能,发扬军人作风,继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四)进一步依法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有序地开展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切实把法治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实践中。二是要研究梳理事关退役军人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其用好用活用足,积极维护和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顺应广大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和社会尊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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