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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市读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城市读后感1
北京,不是一个谈恋爱的城市如果你是一个踌躇满志的男人,在事业上却毫无建树而又收入平平,那么还是趁早离开北京吧,否则多年以后,你一无所有,只会成了这个城市的殉葬品。这座城市在吸干了你满腔的热血之后就会无情地将你唾弃,它得到的是繁华,你逝去的是青春。如果你是风姿绰约的女人,却还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归属,还是趁早离开北京吧
长安街的银泰大厦承载不了你的梦想,王府井的繁华市井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这座城市在蹂躏了你原本纯洁的.肉身之后就会一脚将你踢开,它得到的是快感,你破灭的是梦想。这些话悲观的现实极了。在我安稳的十年工作经历之后,我却要选择重新出发奔跑到一个如此压抑的城市之中。城市给了梦想,却不一定都能为每个人实现蓝图。我却决心为了爱情,为了我所牵挂的一个人,陪伴上一次赌注。不去想结果,唯有随心而走,除了让自己随心而走,我已经不想清楚未来该作什么选择,静静的等待下一个十年,岁月游走品味我的人生。真挚的相信他也一样,渴望我们的见面,在一起,相爱,结婚。然后一起在某个城市里心心相惜,一起努力。
诚市读后感2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
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城市读后感3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城市读后感4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城市读后感5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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