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读书笔记之围城
《围城》读书笔记
作者:mr.special 联系作者2014-10-26 02:05:24
现在社会上很有一些没有什么自知之明的女人,她们格外懂得要想爱别人先学会爱自己的道理,因此把自己看得格外金贵,就连要样儿没样儿,要条儿没条儿的女人都敢得瑟几下,何况略有中人之姿的,而天生尤物就更甭提了,没个三头六臂你别想制住她。但这种自信多半是妄自尊大,或者说过度自恋,拎不清自己几斤几两,最后多半落得个孤芳自赏,无人问津的下场。同样是傲气逼人,苏文纨和这一类的女人却是大不相同的——她的确是有一些傲气的资本的。只要对苏文纨这个女人有个大致的了解,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生在哪个时期,她都算得上是上等货色。
首先从相貌来说,“算的上大家闺秀”,至少是“眉清目秀”的,这是底子,是保证,即使相貌上略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东方人里,要算得白”的皮肤,一白遮三丑,于是那些小瑕疵也可以忽略不计了。其次从身份上来说,留学法国的博士,不管水平如何,“留学法国”和“博士”这两个眩目的光环已经绝对够使了,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习惯于信奉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国家。第三从家世上讲,有钱有势的家庭是苏文纨最坚强的后盾,可以让她从容地在相对上流的社会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伴侣。这三者合一,决定了苏文纨自然成为一般男人眼中“最理想的女朋友”。
毋庸质疑,她有的是骄傲的资本,本来就习惯于被追求而又绝不答应追求。习惯于被追求,是因为她这样的条件决定了她身边不会缺乏追求者,谁也不是瞎子,真要能娶了苏文纨,那才是里子面子都有了,于是冲破了头往前面挤,当然,这么挤的后果就是给苏文纨增加了更多的优越感。绝不答应追求,是因为“她把自己的爱情看的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这不难理解,这么多追求者,虽然条件都算不错的,但又没有哪一个能有突出的亮点,苏文纨是个聪明人,她断不会为这些泛泛之辈里的任何一个牺牲掉整片的森林。于是这样一拖再拖,最后把自己拖成博士了,岁数也绝对够的上大龄了,“宛如做好的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钱老爷子说了,若是在以前,她是看不上方鸿渐这种角色的,但由于久无人问津,再加上同船回国,寂寞芳心需要安慰的情况下,再三比较,选择了方鸿渐,也就是说,对方鸿渐有了那么点儿意思。为此她还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说是因为“她对方鸿渐的家世略有所知,见他人不讨厌,似乎钱也充足”,所以决定“给他一个亲近的机会”。当然,她这点儿意思是微乎其微的,充其量也就是对比了同船的其他男人之后,矬子里拔将军,啥都没拔出来,就看着方鸿渐还稍微顺眼点儿,产生了一点儿好感,远远到不了爱上他的地步。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方鸿渐都是一个比那些追求她的泛泛之辈要更加泛泛的角色——说白了就是一个留过洋,留的还不怎么成功的一个土财主的儿子。
有人说了,你这说的不对,苏文纨对方鸿渐多上心啊,在船上的时候就和鲍小姐争风吃醋,甚至在鲍小姐甩了他之后,仍然不计前嫌,主动示好,洗手帕缝扣子,能做的不能做的
都做了;下船之后在赵辛楣的强烈追求下仍然不为所动,直至月下献吻,早是一副将身心托付给方鸿渐的势头,这还不叫爱他?
当然,这些事实是确凿的,但这是后话,我们研究的是苏文纨怎么就爱上了方鸿渐。我分析其中的原因有三,其一是拜鲍小姐所赐。苏文纨正想屈尊给方鸿渐“一个亲近的机会”,谁知道斜刺里杀出来个黑美人儿,对于这个意料之外的对手,她是从心底看不起的,说她“行为太不像女学生,打扮也够丢人”,而且觉得她“赤身露体,伤害及中国国体”。对于这样一个女人,苏文纨原本是不屑的,觉得她不配与自己这样的大家闺秀相提并论,但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够丢人”的女人,几句话就把自己略有好感的方鸿渐勾引去了。面对她的各种暗示,方鸿渐完全不为所动,只因他此刻眼里只有鲍小姐,早容不下瘦弱的苏文纨。女人是最受不了这种被冷落的感觉,于是乎在震惊,嫉妒,不平等各种复杂情绪的推动下,她起初的好感变成了孤注一掷的非得到不可,也就是说,鲍小姐的出现刺激到了苏文纨,使她对方鸿渐的感情迅速生温膨胀直至扭曲。实际上回过头来,她并不需要得到很多东西,也并不需要非得到方鸿渐不可,只不过当时有人和自己争而已。
原因之二,虽说由于年龄的原因,苏文纨比起前些年似乎有些折价,但她这种由于常年受人追捧而形成的心理优势是改变不了的,这在书中有多处体现,比如她明明对方鸿渐有好感,却是“给他一个亲近的机会”,言外之意就是这机会是我赏赐于你的;而且她理想着“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于是她信心满满地把自己的橄榄枝伸出去,好给方鸿渐一个感激涕零跪着接受的机会。她的想法是,我看上你,已经是委屈了自己,已经是你天大的福分,你怎么可能看不上我。但她如意算盘打错了,方鸿渐还真没看上她,至少他的表现和她的心理满意度相去甚远,这就勾起了苏文纨这样一个强势女人的征服欲:我手中握着如此多的资本,全天下都应该是我的,全天下的男人就算不为我哭泣,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也是理所当然的,难道我还搞不定你一个小小的方鸿渐?于是反复如此如此反复,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并且坚定地认为以自己的手段,一定能得到——女人天生具有敏锐的直觉,按说方鸿渐并不高明的手法早已将他对苏文纨的态度表露无遗,但是强烈自尊心驱使下的她如此想当然,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魅力,把方鸿渐情感上的游移都当成了是他和其他的男人为自己争风吃醋,甚至她在方鸿渐决意要离开时还满心以为他是要向自己求婚。
原因之三,在于方鸿渐看似懦弱的性格和游移的行动。他的感情是很坚定的,认准了唐晓芙,只是行动上过于游移。夹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两个人中间的方鸿渐一直狠不下心来真正做个了断,甚至让误会日益变深。比如他原本就不爱苏文纨,但在苏文纨对他表现出冷落的时候,内心里却仍然是一片翻腾,唏嘘感慨不已;再比如苏文纨稍一撩拨,他就“伸手拍她的手背”,甚至在月下亲吻苏文纨;他明明知道自己不是赵辛楣的情敌,却甘愿与其争执,让人误以为他和其他的男人在为苏文纨争风吃醋——虽然他不爱苏文纨,但美人而有所属,终究是件憾事,这种莫名其妙的醋意恰恰成了苏文纨情感不断发酵的催化剂,让她永远觉得方鸿渐心里有她,自己只需再加一把火候,就可以把方鸿渐钓到手。原本苏文纨就是把方鸿渐放在一个比她低的位置上,自以为对他成竹在胸,他不可能旁落他人,此时配合上方鸿渐的种种表现,更让苏文纨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于是越险越深,难以自拔。
有了这三个原因,苏文纨对方鸿渐的一片痴情也就不难理解了。但可惜的是,这种爱情
是畸形的,并非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实在是外界的种种逼迫加上她自己复杂的内心更迭所产生的一种近乎偏执的感情,由此可以想象,假如方鸿渐与苏文纨真的结合了,也不会有什么太好的结果。
第二篇:读书笔记 ---《围城》
走进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世 ……此处隐藏2739个字……徊,或是打算放弃这个进城的想法。可是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却是想着如何从那个爱情城堡里出来,或许她只是想出来,又或许她是想出来后再换一个城堡。不一样的人,在不同的情景下,是真的有很大的差别。一个想进去,一个想出来,两种想法,没有对与错,也说不出理性的理由。那种复杂的感受,只有经历过的人才可明白。小时候,我也有从姐姐哪里听到过关于这个进城或出城的问题,不过那时候的我还不懂的这里面的复杂,在我看来进与不进都是随
兴决定的,没有什么好烦恼的。现在我是有所了解了。不过到底是什么理由促使我想进去的呢?我没有想通,是我真的渴望爱情,还是我的好奇心在作祟,我不确定。对于我的那个想摆脱爱情的朋友来说,那个城,是个麻烦。她说她厌倦了,想必她也是带着好奇心进去的吧,可能在里面觉得太过束缚,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心理,又或是那个城不是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吧,所以失望极了,奋力想向外冲。那座神秘的城,我们都会有渴望的时候,也会有想逃离的念头,想必这就是烦恼的最大根源吧。
爱情这座不夜的城,谁能说清道明,是进或退,只待各自思量??
第四篇:《围城》读书笔记摘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五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iwas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xx年年8月4日
初一五班